|
 |
|
|
您好!欢迎您进入绵阳市电子信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提高市长电子信箱的办事效率,保证您所反映问题的办理质量,请您在向信箱写信前,阅读以下须知:
一、市长信箱依法行政,受理属于绵阳市市长行政工作职能范围内的信件。
二、对依法应当通过或已经进入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写信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三、写信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四、写信人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语言文明,留下真实、准确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时核实情况和及时答复处理意见。
五、本信箱对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信件,一般情况于20日内在网上公开答复处理结果,特殊情况适当延长。
六、对反映同一类问题的信件,在无新的政策出台前,不再重复公开答复,请参看信箱中已答复过的内容。
七、部分投诉热线电话如下,请直接投诉,减少办事环节。
1、违反《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向绵阳市劳动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816)12333或2305210
2、价格(收费)违法,向绵阳市价格举报中心投诉,电话:(0816)12358
3、环境污染,向市环保局投诉,电话:(0816)1236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