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活动日期的决定
 
 
    
先决定野外活动之性质,一旦目标与活动内容及参加对象等基本方针都决定好之后,再设定日期。最理想的方式,是依据活动的内容,来决定日期,也就是视实际的参加人数、交通工具。利用设施的容纳状况、预算、指导者、领队的配合等状况而决定。

原则上,野外生活必须有特殊的旅行装备才可举行,除了冬天进行的特殊活动之外,选择气候良好的5~10月间举行的较多,可以考虑春天的自然观察、初夏的星座观察、中秋的赏月等不同的内容。

时间长短,则视参加者年龄、到达目的地来回距离、活动内容等情况而决定。另外,还需考虑规模、装备、用具、体力等问题,一般露营以三天两夜为考虑的基准,登山活动则会长一点。

另外,并不是非以山林、海河为目的地不可,也可就近利用公园、广场、校园等设施,这样若是当日露营或公园露营,在得到场所使用之许可后,再决定日期,是一种比较方便和容易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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