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范围内,持双方单位证明及新车主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所属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办理迁移过户手续。若自行车是转让或迁出本市的,则须携带自行车车牌,行驶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比方单位证明,到所属区公安分局交通科办理手续,缴回车牌和行驶证,由办证点出具市自行车迁出证明,到新车主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机关办理当地牌证。如遗失牌证,只须凭自行车行驶证和单位证明即可补办。